在做免費婚姻法律諮詢前,應要先做一些準備
本文提供有關在為您提供婚姻諮詢狀況方面的幫助方面,家庭法律事務調解人(以下簡稱為“調解人”)是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的信息。每個法院均應設有律師或調解員辦公室(有時不是政府官方機構),可以為您的家庭法律相關事宜提供免費幫助。這些律師在法院調解人辦公室工作。某些調解人辦公室同時設有律師和律師助理,以為尋求家庭法律問題幫助的消費者提供非法律幫助。
家庭法律調解人可以做什麼
每個調解人辦公室在加利福尼亞高級法院提供的服務可能會有所不同。在某些縣,家庭法律事務協調員可以向您展示如何填寫法院表格,幫助您解決解散,離婚或子女監護問題,而其他一些人則不這樣做。一些縣將協調人的服務僅限於子女撫養問題,配偶撫養問題和長期健康保險案件。在某些縣,調解人可以單獨與您會面並為您提供信息和選擇,但不能充當您的律師,代表您或為您提供法律建議。
免費法律諮詢辦公室無法做的事情-協調員不能是您的律師,也不能代表您處理您的案件。此外,家庭法律服務商也不會為您提供法律建議。您需要聘請自己的律師,以獲取有關您的情況和案件策略的法律建議。結果,您與法院調解人之間沒有律師-委託人關係。主持人可供公眾使用,因此通常可以幫助您和另一方。